申请护照的过程详解
护照申请指南
地址:北京
第一步:查看所需资料 1)户口簿(户口卡或人才中心的人口登记表)原件和其复印件 2)身份证和其复印件 3)申请表 护照申请表的网址 http://www.bjgaj.gov.cn/net_service...r/info_list.jsp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下载 第二步:借户口卡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 海淀人才服务中心(海淀科技大厦七层服务大厅701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到下午5:00 所需材料:身份证和存档证(存档证上写了户口卡号) 户籍处联系电话:010-68944255转8607 行车路线:北京站坐地铁到西直门,然后打出租车 第三步:护照申请 地址:海淀区阜成路67号(空军总院斜对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所需材料:户口簿或户口卡原件和其复印件,身份证和其复印件,护照申请表一份,二寸照片 1) 照相:有合格的二寸照片,免费照相,在照相处还要取护照条码号;若无合格的二寸照片,交30元照相费,小小建议——照相前将脸擦干净 2) 填写申请表 户口所在地照着户口卡填写 3) 递交申请表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大厅三楼90号窗口递交申请表,获取《取证回执》 注:检查《取证回执》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4) 办理护照的EMS速递 持《取证回执》去对面窗口办理EMS速递,外埠速递加护照申请费总金额为229元 全文参考地址: http://www.dimcax.com/resource/English/applyPassport.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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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查看所需资料
以下内容摘自于 北京公安局的网址http://www.bjgaj.gov.cn/other_column/office_guide/passport_detail.jsp 申办公民个人因私护照 1.北京市居民申请护照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请您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及海淀、朝阳受理点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表》。按照附发的办理护照须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准备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A4规格的复印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及海淀、朝阳受理点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贴近期2寸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1张;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取证回执单,交付200元工本费即可领取取护照。 办公地点: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6:30 乘车路线:乘坐44路、13路、116路、807路、106路、117路、特2路公交车,北小街豁口下车。乘坐地铁在雍和宫站下车往东即到。 出入境海淀受理点地址:海淀区阜成路67号(空军总院斜对面) 出入境朝阳受理点地址:朝阳区京广大厦商务楼二层 受理点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海淀受理点: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朝阳受理点: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领取申请表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表》。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和海淀、朝阳受理点领取。 也可从网络下载表格,网址 http://www.bjgaj.gov.cn/net_service...r/info_list.jsp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下载 3.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址”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家庭现住址、邮编”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本人身份”须如实依项选择;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注明职务;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单位,在备注栏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单位地址”须写清单位的具体位地址门牌号码; “前往国家地区”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或中国台湾,不含过境国家;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填写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备注栏说明未被批准情况;出境事由只选择一项; “申请证件种类类别”请按实际申请证件种类只可选择一种; “原护照号码”选择护照延期、换发、补发的请填写此栏;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取证方式”请自愿选择;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是由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4.哪些人员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盖公章 1)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 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 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4) 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5.申请加急的条件 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在提交申请时办理加急。申请加急的条件: 1) 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境外医院开具的证明。 2) 出国奔丧,须提交境外医院或警察局开具的死亡证明。 3) 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须提交境外邀请函。 4) 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须提交录取学校入学通知书。 5) 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6) 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办理加急业务申请,外文材料须到北京市公安局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6.领取证件 取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局速递,按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取证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取证回执单》,交费后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领取。制作完毕的证件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取证程序: 1) 凭《取证回执》到20号台收费台交费; 2) 凭交费收据到领证台领取证件; 3) 领取证件时,请仔细核对护照内容,避免发生差错。 为减少您的往返次数,一次办结护照申请,建议采用邮政速递业务。愿意速递的人员,请在办结申请手续后,持《取证回执单》到邮政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邮政速递手续,护照邮寄费用直接交邮局柜台即可。 7.哪些出境事由需提交证明材料 1) 公派留学,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2) 收养儿童出国定居,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它身份证件。 3)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说明。 4) 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定的就业合同。 8.外地在京人员申办护照 根据公安部通知,不受理非北京户籍居民的护照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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