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偶原理
二、范式
三、主范式
对偶与范式
重点:(1) 掌握对偶式,对偶原理。
(2) 掌握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的定义和求法步骤。
(3) 掌握极小项,极大项的概念及主范式的求法。
1、对偶式。
定义:设公式
仅含联结词
,则将
分别用
替代,所得的公式
称
的对偶式。
显然,
的对偶式为
,即
,也就是说
与
互为对偶式。
例如:
与
,
与
,
与
等均为相互对偶式。
2、对偶原理。
对偶原理:设
为两个命题公式,若
,则
。
例如:已知
(分配律),且
与
,
与
均为相互对偶式,所以可得:
。
1、简单析取式,简单合取式。
简单析取式:由有限个命题变项或其否定构成的析取式。
例如:
,
,
,
等都是简单析取式。
简单合取式:由有限个命题变项或其否定构成的合取式。
例如:
,
,
,
等都是简单合取式。
2、析取范式,合取范式。
定义:由有限个简单合取式构成的析取式称作析取范式。
由有限个简单析取式构成的合取式称作合取范式。
例如:
为析取范式;
为合取范式。
显然,
为合取范式;
为析取范式。
范式存在定理:任一命题公式都存在与之等值的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
求范式步骤:
(1) 消去联结词
(即利用
)。
(2) 否定消去或内移。
(3) 利用分配律。
例1、求公式
的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
解:原式
消去
内移
消去
分配律(
对
分配)
上式即原式的析取范式,再利用第三步的结论,即:
原式
分配律(
对
分配)
即原式的合取范式。
由例1知一个命题公式的析取范式,合取范式不唯一,不能作为标准形式,为此,给出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的概念。
1、极小项,极大项。
定义:设命题公式含
这
个命题变项,则
和
分别称为极小项和极大项,其中
为
或
。
例如,对只含变项
的命题公式中,
都是极小项,但
不是极小项。
都是极大项,但
不是极大项。
又如,对只含变项
的命题公式中,
等都是极小项,
但
等都不是极小项。
由定义知,
有两种选择,即
或
,所以
个命题变项的公式中,不同极大项,极小项的个数均为
个,下面讨论
,即
个命题变项
的极大项,极小项。
|
以上表格的4列中,任二列都是一一对应的,要理解记熟对应关系,对于极大项有类似关系
|
思考:极小项和极大项两个表格,对比其相同点和不同点。
2、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
主析取范式——每个简单合取式都是极小项的析取范式。
主合取范式——每个简单析取式都是极大项的合取范式。
每个命题公式
的主析取范式,主合取范式都存在,并且有两种求法,等值式法和真值表法。
定理:任何命题公式的主析取范式、主合取范式都存在且都唯一。
2.1、利用等值式法求命题公式
的主析取范式。
步骤:
(1) 求
的析取范式
,
(2) 若
的某个简单合取式
中不含某命题变项
或其否定
,利用
补充变元
,
(3) 将重复出项的命题变项,矛盾式及重复出现的极小项都“消去”,(如
用
代,
用0代,
用
代),
(4) 将极小项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并用符号“
”表示,(如
排序为
,用
表示)。
例2、求公式
的主析取范式
解:由例1,
的析取范式为
(
吸收律)
由极小项的定义知,每个极小项与唯一的成真赋值一一对应,而主析取范式中未出现的极小项则对应着成假赋值。因此,知道
的主析取范式就可写出
的真值表,反之亦然。
2.2、利用真值表求命题公式
的主析取范式。
步骤:(1) 列出
的真值表,
(2) 找出
的所有成真赋值,
(3) 求每个成真赋值对应的十进制数,即极小项的角码,将极小项按序析取即成。
例3、用真值表求
的主析取范式。
解:(1) 列真值表
|
(2)
的成真赋值有010,100,101,110,111
(3) 对应的十进制数为2,4,5,6,7
所以
的主析取范式为
由例2,例3,用两种办法求的主析取范式相同。
2.3、利用等值式法求命题公式
的主合取范式。
步骤:
(1) 求
的合取范式
,
(2) 利用
补充变元
,
(3) 消去重复的及永真项,
(4) 按角码顺序排序,并用符号“
”表示,(如
记为
)。
例4、求公式
的主合取范式。
解:由例1
合取范式
2.4、利用真值表求命题公式的主合取范式
步骤:
(1) 列出
的真值表,
(2) 找出
的所有成假赋值,
(3) 求每个成假赋值对应的十进制数,即极大项的角码,将极大项按序合取即成。
例5、用真值表法求
的主合取范式。
解:(1) 由例3知
的真值表,
(2)
的成假赋值有000,001,011,
(3) 对应的十进制数为0,1,3。
所以
的主合取范式
,由例4,例5,用两种不同方法求的主合取范式相同。
思考:命题公式
的主合取范式,主析取范式间有什么联系,能否通过其中一个求另一个?(观察例3,例5)
2.5、已知命题公式
的主析取范式(主合取范式),求主合取范式(主析取范式)。
考虑极小项,极大项之间的关系。
注意到
设命题公式
(含
个命题变项)的主析取范式含
个极小项
,则
的主合取范式必含
个极小项。
设
则
因此,可得由
的主析取范式求
的主合取范式步骤:
(1) 写出
的主析取范式未出现的极小项,
(2) 写出与(1)中极小项角码相同的极大项,
(3) 由以上极大项合取即成
的主合取范式。
例6、(1) 已知命题公式
(含3个命题变项)的主析取范式为
,求
的主合取范式。
解:
的主合取范式为:
。
(2)已知命题公式
(含2个命题变项)的主合取范式为:
,求
的主析取范式。
解:
的主析取范式为:
。
3、主范式的用途。
由任何公式的主析取范式,主合取范式都是唯一的特点,可用于:
(1) 判断两命题公式是否等值。
若两公式有相同的主析取范式(或主合取范式),则两公式等值,反之亦然。
(2) 判断命题公式的类型。
设
是含
个命题变项的命题公式,
为重言式,当且仅当
的主析取范式中含全部
个极小项。
为矛盾式,当且仅当
的主析取范式中不含任何极小项,可设
的主析取范式为0。当然,若
的主析取范式中至少含一个极小项,则
是可满足式。
同样,主合取范式也可用于判断命题公式的类型。
(3) 求成真(假)赋值,将极小(大)项的角码转换成二进制数。
(4) 求真值表。由极小项对应成真赋值和极大项对应成假赋值。
例7、已知含3个命题变项的公式:
和
。
(1) 判断
的类型。
(2) 判断
是否等值。
(3) 求
的成真赋值和成假赋值。
(4) 求
的真值表。
解:(1)
为可满足式,
为矛盾式。
(2)
不等值。
(3)
的成真赋值有000,001,110,111。
的成假赋值有010,011,100,101。
(4) 真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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