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偶原理
二、范式
三、主范式
对偶与范式
重点:(1) 掌握对偶式,对偶原理。
(2) 掌握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的定义和求法步骤。
(3) 掌握极小项,极大项的概念及主范式的求法。
1、对偶式。
定义:设公式 仅含联结词 ,则将 分别用 替代,所得的公式 称 的对偶式。
显然, 的对偶式为 ,即 ,也就是说 与 互为对偶式。
例如: 与 , 与 , 与 等均为相互对偶式。
2、对偶原理。
对偶原理:设 为两个命题公式,若 ,则 。
例如:已知 (分配律),且 与 , 与 均为相互对偶式,所以可得: 。
1、简单析取式,简单合取式。
简单析取式:由有限个命题变项或其否定构成的析取式。
例如: , , , 等都是简单析取式。
简单合取式:由有限个命题变项或其否定构成的合取式。
例如: , , , 等都是简单合取式。
2、析取范式,合取范式。
定义:由有限个简单合取式构成的析取式称作析取范式。
由有限个简单析取式构成的合取式称作合取范式。
例如: 为析取范式;
为合取范式。
显然, 为合取范式;
为析取范式。
范式存在定理:任一命题公式都存在与之等值的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
求范式步骤:
(1) 消去联结词
(即利用
)。
(2) 否定消去或内移。
(3) 利用分配律。
例1、求公式 的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
解:原式
消去
内移
消去
分配律( 对 分配)
上式即原式的析取范式,再利用第三步的结论,即:
原式
分配律( 对 分配)
即原式的合取范式。
由例1知一个命题公式的析取范式,合取范式不唯一,不能作为标准形式,为此,给出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的概念。
1、极小项,极大项。
定义:设命题公式含 这 个命题变项,则 和 分别称为极小项和极大项,其中 为 或 。
例如,对只含变项 的命题公式中,
都是极小项,但 不是极小项。
都是极大项,但 不是极大项。
又如,对只含变项 的命题公式中,
等都是极小项,
但 等都不是极小项。
由定义知, 有两种选择,即 或 ,所以 个命题变项的公式中,不同极大项,极小项的个数均为 个,下面讨论 ,即 个命题变项 的极大项,极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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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表格的4列中,任二列都是一一对应的,要理解记熟对应关系,对于极大项有类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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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极小项和极大项两个表格,对比其相同点和不同点。
2、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
主析取范式——每个简单合取式都是极小项的析取范式。
主合取范式——每个简单析取式都是极大项的合取范式。
每个命题公式 的主析取范式,主合取范式都存在,并且有两种求法,等值式法和真值表法。
定理:任何命题公式的主析取范式、主合取范式都存在且都唯一。
2.1、利用等值式法求命题公式 的主析取范式。
步骤:
(1) 求 的析取范式 ,
(2) 若 的某个简单合取式 中不含某命题变项 或其否定 ,利用 补充变元 ,
(3) 将重复出项的命题变项,矛盾式及重复出现的极小项都“消去”,(如 用 代, 用0代, 用 代),
(4) 将极小项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并用符号“ ”表示,(如 排序为 ,用 表示)。
例2、求公式 的主析取范式
解:由例1, 的析取范式为
( 吸收律)
由极小项的定义知,每个极小项与唯一的成真赋值一一对应,而主析取范式中未出现的极小项则对应着成假赋值。因此,知道 的主析取范式就可写出 的真值表,反之亦然。
2.2、利用真值表求命题公式 的主析取范式。
步骤:(1) 列出 的真值表,
(2) 找出 的所有成真赋值,
(3) 求每个成真赋值对应的十进制数,即极小项的角码,将极小项按序析取即成。
例3、用真值表求 的主析取范式。
解:(1) 列真值表
|
(2) 的成真赋值有010,100,101,110,111
(3) 对应的十进制数为2,4,5,6,7
所以 的主析取范式为
由例2,例3,用两种办法求的主析取范式相同。
2.3、利用等值式法求命题公式 的主合取范式。
步骤:
(1) 求 的合取范式 ,
(2) 利用 补充变元 ,
(3) 消去重复的及永真项,
(4) 按角码顺序排序,并用符号“ ”表示,(如 记为 )。
例4、求公式 的主合取范式。
解:由例1
合取范式
2.4、利用真值表求命题公式的主合取范式
步骤:
(1) 列出 的真值表,
(2) 找出 的所有成假赋值,
(3) 求每个成假赋值对应的十进制数,即极大项的角码,将极大项按序合取即成。
例5、用真值表法求 的主合取范式。
解:(1) 由例3知 的真值表,
(2) 的成假赋值有000,001,011,
(3) 对应的十进制数为0,1,3。
所以 的主合取范式 ,由例4,例5,用两种不同方法求的主合取范式相同。
思考:命题公式 的主合取范式,主析取范式间有什么联系,能否通过其中一个求另一个?(观察例3,例5)
2.5、已知命题公式 的主析取范式(主合取范式),求主合取范式(主析取范式)。
考虑极小项,极大项之间的关系。
注意到
设命题公式 (含 个命题变项)的主析取范式含 个极小项 ,则 的主合取范式必含 个极小项。
设
则
因此,可得由 的主析取范式求 的主合取范式步骤:
(1) 写出 的主析取范式未出现的极小项,
(2) 写出与(1)中极小项角码相同的极大项,
(3) 由以上极大项合取即成 的主合取范式。
例6、(1) 已知命题公式 (含3个命题变项)的主析取范式为
,求 的主合取范式。
解: 的主合取范式为:
。
(2)已知命题公式 (含2个命题变项)的主合取范式为:
,求 的主析取范式。
解: 的主析取范式为:
。
3、主范式的用途。
由任何公式的主析取范式,主合取范式都是唯一的特点,可用于:
(1) 判断两命题公式是否等值。
若两公式有相同的主析取范式(或主合取范式),则两公式等值,反之亦然。
(2) 判断命题公式的类型。
设 是含 个命题变项的命题公式, 为重言式,当且仅当 的主析取范式中含全部 个极小项。 为矛盾式,当且仅当 的主析取范式中不含任何极小项,可设 的主析取范式为0。当然,若 的主析取范式中至少含一个极小项,则 是可满足式。
同样,主合取范式也可用于判断命题公式的类型。
(3) 求成真(假)赋值,将极小(大)项的角码转换成二进制数。
(4) 求真值表。由极小项对应成真赋值和极大项对应成假赋值。
例7、已知含3个命题变项的公式:
和
。
(1) 判断 的类型。
(2) 判断 是否等值。
(3) 求 的成真赋值和成假赋值。
(4) 求 的真值表。
解:(1) 为可满足式, 为矛盾式。
(2) 不等值。
(3) 的成真赋值有000,001,110,111。
的成假赋值有010,011,100,101。
(4) 真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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